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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定确定 |
| 2005-11-12 18:45:11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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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春4月9日电 记者从长春市教育部门了解到,2003年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宜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培养能力、办学规模及生源情况自主确定,由长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根据专业设置标准、专业布局结构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制原则为三年。 今年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以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纳入中考招生计划,在中考报考时由考生填报志愿,经长春市招生办统一录取;二是学生可持中考成绩、初中及初中以上毕业证书直接到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学校可根据专业需求自行组织考试并确定录取分数线。各校在招生中,要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高中学生可插班,新生学籍认定实行注册制,注册时间为10月10日至30日。 招生过程中,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调整专业,并可按专业大类招生。持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各类人员到职业学校学习,经文化课验收合格后,可插班直接学习专业课,学制视其水平可确定为1-2年,但不低于1年。中等职业学校可接纳愿意转入职业学校的普通高中各年级在校生。以上学生入学半个月内要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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