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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普高择校费标准不变 最高交6800元 |
| 2005-11-12 18:25:11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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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南特区报报道,记者5月18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该省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收取标准不变,高中生择校最高交纳金额为6800元。
根据2002年10月海南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所制定的标准,海南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学费标准为:海南中学6800元/每生每学期;国兴中学、海南师院附中5000元/每生每学期;海府地区4500元/每生每学期;文昌市、琼海市、三亚市、儋州市(含两院、洋浦)3000元/每生每学期;其他市县2000元/每生每学期。
同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实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要先完成当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统招计划指标后,方可按省教育厅确定的班级最高限额人数录取,不准挤压招生计划,招收择校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
省物价局价格监管处梁明珠处长说,标准制定后,任何学校不得超过规定收费标准,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同时也不准擅自减少计划性招生指标,增加招收择校生人数。对于违规的学校,一经发现,将受到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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