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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考考试办法出台 6月12日起举行统考
2005-11-12 18:22:11 来源:未知
  ■全省统一考试

  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命题、制定考试答案和评分标准。考试时间于6月12日、13日两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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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理化(合卷)、体育。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分别为120分(其中英语听力占25分);理化满分为150分(其中物理占85分,化学占65分);政治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其中:体育过程考核满分25分,目标效果测试满分15分)。考试成绩于7月上旬由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不查卷。

  ■考试结束后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23日。志愿包括师范、普通高中(包括重点高中和非重点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含综合高中)、成人中专。考生可以单报也可以兼报。

  报考师范音乐、美术专业志愿的只限于参加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且各专业之间不得相互兼报。专业班可以兼报普师班。

  报考普通高中的城郊六区考生可在城郊六区内任意选报一所重点高中和在本区内选报两所非重点高中。周至、户县、高陵、蓝田四县及阎良、临潼、长安三区的考生在本区县内任意选报一所重点高中和一所非重点高中。愿意择校的考生,可选择一所重点高中和一所非重点高中,在志愿表择校志愿栏填报所选重点高中和非重点高中。

  企事业单位子女报考高中,若本单位有重点高中,只能报本单位高中;若本单位有高中但非重点,可任意选报一所重点高中,但非重点高中只能在本单位高中中选报;若本单位无高中,选报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选报职业学校(综合高中)、成人中专、民办高中的考生,填报志愿不受地域限制。

  ■录取分批次进行

  录取工作批次依次为:师范;重点高中、重点职中和非重点高中(含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师范录生,根据分区县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提前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报考师范又报考其他类别的考生,因成绩未达到师范录取分数线或因面试不合格,可参加其他类别的录取。

  城郊六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艺术特长班、体育班、飞行员预科班招生,原则上在最低控制线上录取。

  第二阶段各重点高中录取。企事业办重点高中先录取职工子女,各重点高中录取统招生,录取按统招生计划在报考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

  各重点高中录取择校生时,先录取统招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若在限定的分数线上此类生源不足,再在统招第一志愿未报考该校的考生中录取,录取统招第一志愿未报考该校的考生分数线控制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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