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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特长生”中考每科加1分 |
| 2005-11-12 17:57:11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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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 经批准的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在中招录取时可以享受每科(不含体育)加1分的奖励。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03年高中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文艺、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通知》文件规定,高级中等学校中拥有体育、文艺、科技这些传统项目的学校,今年继续招收“特长生”。
据了解,报考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市教委和市体育局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文艺、科技特长生必须参加区县组织的统一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学生填报志愿时应将报考的传统项目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传统项目学校对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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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长生”的具体条件
■文艺特长生推荐项目
1、北京市第八届学生合唱节(市级比赛)
2、北京市第七届学生艺术节(市级比赛)
3、北京市第七届学生艺术节区县预赛
凡在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之间举办的上述项目中1、在市级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前六名者;2、在第七届学生艺术节区县预赛中获得一等奖可推荐为特长生。
■科技特长生推荐项目
1、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北京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无线电测、业余电台竞赛
3、北京市中小学生电子技术、单片机竞赛
4、北京市青少年金鹏科技论坛评比竞赛
5、北京市中小学生头脑奥林匹克竞赛
6、“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北京市评比竞赛
7、北京市中小学生科技英语创意大赛
凡在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之间举办的上述项目中:在市级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前六名者,可推荐为特长生。注:获得上述成绩的团体项目中,5人以下(含5人)的选报1人;5人以上的按20%的比例选报。
■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
1、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2、“金帆杯”足球、篮球、排球比赛
3、中小学生冬季长跑比赛
4、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5、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6、中小学生百队足球赛
7、传统项目学校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棒球比赛
8、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田径比赛
9、受市教委、市体育局委托由市中小学体协举办的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田径(专项)武术、健美操比赛
凡在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之间举办的上述项目市级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的初三学生可推荐为特长生。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登录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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